建辦質函[2007]770號 |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2007年11月,全國抗震辦主任座談會在四川省成都市召開。會議對2007年的工作進行了回顧和總結,交流了經驗,分析了當前面臨的工作形勢及存在的問題,對明年及下一階段的工作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要求。現將《2007年全國抗震辦公室主任座談會會議紀要》印發給你們,供你們在工作中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2007年全國抗震辦公室主任座談會會議紀要 2007年11月7日至9日,全國抗震辦公室主任座談會在四川省成都市召開。建設部質安司有關負責同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抗震辦公室主任、設計處長,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和北京工業大學的有關專家參加了會議。建設部質安司曾少華副司長對2007年的工作進行了回顧和總結,對 2008 年的工作提出了意見和要求。新疆、四川、江蘇、江西、云南、吉林、等省(區)抗震辦和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的負責同志做了經驗交流。會議學習了《關于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見》和《關于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法規文件內容摘要》。 會議認為,當前,我國的防震減災任務十分繁重,國務院領導和部領導非常重視和關心。自去年全國抗震辦主任座談會以來,建設系統不斷完善抗震防災法規和支撐保障體系,加強重點領域重點環節抗震防災工作,積極推動工程抗震科學研究,深化完善應急預案,強化超限高層抗震設防審查,認真做好農村民居抗震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是抗震防災工作布局進一步完善。2007年,建設部出臺了《關于加強建設系統防災減災工作的意見》,統籌考慮抗震與防災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重點和相關措施。二是抗震防災支撐保障體系進一步強化。各地進一步深化完善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提高了預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設部出臺了《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建立了涉及建設領域自然災害信息上報制度。三是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進一步加強。 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換屆一年多來,受各地建設主管部門的委托,開展或參與了49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針對新形勢,修訂了《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增加了大跨空間結構超限審查這一重要內容。四是農村民居抗震保安工作穩步推進。各地認真落實國務院“全國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 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新疆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云南、江蘇等地的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建設系統充分發揮了專業優勢,起到了重要作用。五是工程抗震防災科學研究邁開新的步伐。建設部成立了全國城市建設防災減災專家委員會,支持召開了“城市與工程安全減災學術研討會”和“第七屆全國地震工程學術研討會”。開展了大城市群綜合防災對策研究,完成了《村莊和集鎮建筑抗震技術規程(送審稿)》。 會議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還應看到當前抗震防災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如,抗震設防管理機構建設不健全,且各地很不平衡;抗震防災的技術經濟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足;對市政基礎設施的抗震設防和農村民居抗震管理和指導力度亟待加強等,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會議討論了下一階段的工作思路。會議強調,抗震防災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今后一段時期,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的工作部署,不斷加強法制,完善標準,加快體制、機制、管理和技術創新,努力開創抗震防災工作新的局面。 一是充分認識建設系統在國家防震減災工作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繼續高舉工程抗震和防災的旗幟。工程抗震是減輕地震災害的主要手段,也是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內容。同時,建設部門在震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應急鑒定、搶險搶修以及恢復重建過程中,也起著主要的作用。要充分肯定并大力宣傳建設系統在抗震防災工作中取得的成績,贏得政府領導、相關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 二是強化法規建設,為工程抗震防災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認真總結歷史經驗,及時將有關制度和政策措施納入法制化的軌道,為各項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作為《防震減災法》配套法規的《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條例》已列入五年立法計劃,要抓緊開展調研工作。 三是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在與地震局、發改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的工作配合中,既要堅持建設部門在工程抗震方面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又要加強溝通與協調,形成合力。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爭取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持,不斷鞏固和 加強建設系統抗震工作機構建設。 四是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健全抗震防災的技術經濟政策。要通過多種渠道和多種方式,爭取各級財政和有關部門對抗震加固、新技術研發以及農村抗震安居工程等的政策支持力度。要積極 推動抗震防災科技進步 并加強試點示范,努力在工程抗震新技術、新產品研發方面取得較大的突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多種形式的試點示范等。 關于當前的重點工作,會議提出了以下意見: 一是切實推進城鄉抗震防災規劃編制和實施。各地要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貫徹和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積極推動城鄉抗震防災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建設部將成立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專家委員會,穩步推進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工作。 二是繼續抓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設防。各地要繼續把貫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作為抗震防災工作的重點,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切實把本地區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抓緊抓好抓實,保證抗震設防工作在標準制定、規劃、選址、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和新技術應用等各個環節得到落實。 三是加強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抗震設防管理。各地要重視市政基礎設施、特別是城市軌道交通、城市橋梁、供氣、供水、排水、供熱等重要生命線系統的防災能力建設,嚴格選址、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要把對重要市政基礎設施的抗災設防質量監管重心前移,在立項和方案階段就針對防災的關鍵性問題開展分析、研究和論證,提出防災減災意見和要求;在初步設計階段進行抗災設防的專項審查,或在相關審查中增加防災的內容要求;在施工圖審查階段把抗災設防質量作為審查的重要內容。 四是繼續加強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管。各地要把超限高層的抗震設防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和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加強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管,超限工程沒有進行專項審查的,不得進行施工圖審查。要加大超限審查工作的宣傳力度,促進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審圖等機構充分了解超限審查在保證結構地震安全性方面的重要作用。在適當時候,建設部將組織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 五是進一步強化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村鎮抗震防災工作,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要在村鎮建設規劃中強調抗震防災要求,新建村鎮要科學選址,從源頭上減輕地震災害并防止發生各類次生災害;要積極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大力推進示范工程,把抗震防災工作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 六是加強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抗震防災工作。國務院要求,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級以上城市要在 2010 年以前完成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務院的部署,積極做好相關的技術 準備,為普查工作的全面開展提供技術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