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質[2007]9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為引導施工企業提高安全意識,加強現場管理,促進文明施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評選辦法(試行)》,我廳組織了2006年下半年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評選工作,現申報、評選工作已經結束。本次評選,由企業自愿申報,各市建委(建設局)推薦,自治區復查組復查評審。根據評選結果,我廳決定授予“青湖中心”等80個工地“2006年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現將獲獎項目、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名單予以公布,在全區通報表彰,并發給獎牌和榮譽證書。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