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督〔2018〕9號
各市、縣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督〔2018〕37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我廳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 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督〔2018〕37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2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
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有關工作部署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督〔2018〕37號)的要求,進一步鞏固我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成果,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樹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良好形象,決定自2018年至2020年,在全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中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增強法治意識,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依法履職、人民滿意的新時代城市管理執法隊伍。
2018年:規范執法行為年。通過嚴肅執法紀律,開展規范化建設,強化隊伍管理,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全面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解決執法行為粗放等問題,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持續推動執法服務水平穩步提升。
2019年:制度化法治化建設年。通過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設,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政治素質、法治素養和業務水平。
2020年:執法服務水平提升年。結合地方實際,采取多種方式,著力解決群眾反映最強烈、最關心的問題,執法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在全社會樹立文明規范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社會認可度、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黨的建設。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政治引領,強化基層黨建,豐富教育形式,為履行好新時代新使命提供堅強保障。
一是堅持政治引領。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堅持以黨建引領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契機,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素質、理論素質,確保隊伍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
二是強化基層黨建。加強基層隊伍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意識形態工作,配備基層執法隊伍政工干部,組織黨員干部定期開展“黨員活動日”活動,保持基層黨組織活力。
三是豐富教育形式。發揮基層執法隊伍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主動與轄區街道、社區、企業等單位開展黨建共建活動,積極開展愛國主義影片展播、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愛國主義教育活動,增強隊伍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強隊伍建設。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借助高校、黨校、警校等教育培訓資源,定期開展全員培訓,不斷增強隊伍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履職能力。
一是加強教育培訓。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要定期開展全員輪訓,自治區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開展以市、縣(市)主要負責人及科級干部為主的培訓,市、縣(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開展科級以下和協管人員的培訓工作。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目標任務,拓展教育培訓渠道,優化培訓內容,通過專家授課、培訓講座、案例教學等形式,加強法律類、專業類、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加大對基層骨干和一線執法力量的培訓力度。要建立執法人員學習培訓檔案,構建城市管理執法培訓體系。
二是組織崗位練兵。開展法律知識競賽、優秀案卷評選、執法現場模擬演練、現場應急處置能力演練、軍事化訓練等系列活動,培養具備依法行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突破創新能力的執法人員,定期舉辦全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執法技能比賽,檢驗全區各地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整體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表揚先進典型,樹立榜樣示范,不斷提升隊伍素養。
三是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基本策略、責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并與有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妥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懲處。發生執法沖突事件的,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報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回應社會關切,同時認真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依法依規處理。
四是維護執法人員合法權益。要從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關心愛護一線執法人員,及時化解執法人員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惡意炒作抹黑執法人員的,要及時澄清,維護執法人員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執法安全保障,逐步建立執法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三)加強法治建設。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健全各項制度規范,堅持依法辦事,以制度管人,按程序辦事,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
一是完善法律體系。加強城市管理執法立法工作,有立法權的城市要加快制定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城市管理執法的權力和責任。 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更新執法依據、權責清單。
二是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辦案流程,健全行政處罰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等。鼓勵在職在編人員參加全國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編印執法手冊,因地制宜地確定手冊內容,明確崗位職責、相關法規、工作流程、工作紀律、裝備使用等,做到因崗而異、人手必備。執法人員要對本職工作做到“應知應會”,減少不規范執法行為的發生。積極推行“律師駐隊”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
三是加強執法記錄。全面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一線執法人員要能夠正確使用、管理執法記錄設備,每次執法行動中應使用2部以上執法記錄設備,記錄執法全過程影音資料,并建立專項檔案進行留底管理,影音資料和電子數據保存時間不少于6個月,做到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四)加強作風紀律建設。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嚴肅執法紀律,杜絕粗暴執法和選擇性執法,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確保執法公信力。
一是嚴肅執法紀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嚴禁濫用職權、超越職權執法,嚴禁不履行、拖延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嚴禁故意侵害相對人合法權益,嚴禁包庇、縱容違法違規行為等。對違反紀律發生執法責任事故的,一經查實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對不符合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條件、不適合繼續留在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人員,要依法依規予以辭退或調離。
二是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職業道德教育,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在執法執勤過程中,要文明執法,做到著裝規范、用語規范、行為規范、程序規范,依法規范行使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
三是加強協管人員管理。制定協管人員管理制度,規范協管人員輔助執法行為。協管人員只能配合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從事宣傳教育、巡查、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性事務,不得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
(五)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落實各項便民措施,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
一是踐行“共同締造”理念。深入開展座談調研、走訪群眾、社會公眾滿意度測評等主題活動,傾聽群眾呼聲,廣泛收集并解決社會各界反映的城市管理執法問題,積極實踐“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推動服務便民。繼續堅持“721”工作法,通過設立城市管理執法服務崗亭、社區工作站、便民窗口等方式,為群眾提供便民服務,解決民生難題。靈活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扶助、行政調解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引導當事人遵守法律法規,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由單一處罰向管理服務的觀念轉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是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城市管理相關數據整合利用,拓展數字城管平臺功能,提升城市管理執法效能。通過衛星遙感和無人機等先進科技手段,探索快速處置、非現場執法等新型高效執法模式。
(六)強化監督考核。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強化對執法風紀、履職履責、廉政勤政、工作作風等方面的監督,樹立典型,獎優罰劣。
一是加強執法督察。圍繞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履職盡責能力,堅持日常督察與專項督察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不斷提升執法督察質量和水平。領導干部要定期帶隊檢查,對違反紀律規定的,通過糾正、約談、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等方式及時予以處理,做到自我監督、自我凈化。
二是加強考評指導。要以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為目標,將“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各設區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市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考核。
三是拓寬公眾監督渠道。開通網站、微信、微博、手機應用程序(APP)、便民服務熱線等多種公眾參與渠道,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社會組織、居民代表等社會各方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監督作用。開展行風效能評議,接受群眾監督。開展“城管體驗日”活動,邀請媒體、公眾全程參與觀摩現場執法活動,適當開展網絡直播,促進隊伍規范執法、高效服務。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8年6月—7月)。各市、縣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開展動員部署,廣泛進行宣傳。各設區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注重收集匯總本市及所轄各縣(市)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將上述材料書面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市管理監督局備案。
(二)行動實施階段(2018年8月—2020年9月)。全區各地按照《廣西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實施內容》(詳見附件)要求,認真開展工作,全面加強基礎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提升隊伍形象。
⒈ 2018年8月—12月,圍繞“規范執法行為”年度行動主題,全面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嚴肅執法紀律,強化隊伍管理,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⒉ 2019年1月—12月,圍繞“制度化法治化建設”年度行動主題,推動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地方立法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建立執法工作流程及相關制度體系。建立執法人員常態化培訓機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政治素質、法治素養和業務水平。
⒊ 2020年1月—10月,圍繞“提升執法服務水平”年度行動主題,完善社會公眾參與城市管理渠道,了解群眾訴求,解決民生難題,在全社會樹立文明規范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
(三)行動總結階段(2020年11月—12月)。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三年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查漏補缺,整改落實,總結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深刻認識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對提升全區城管執法隊伍形象的重要性,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將三年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統籌安排部署,納入績效考核。
(二)加大保障力度。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專項行動有關情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將相關學習培訓、裝備配備、宣傳教育等費用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專項行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要及時研究解決專項行動開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邁上新臺階。
(三)加強輿論宣傳。全區各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把做好新時代輿論引導工作作為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大事來抓,提高輿論引導能力。要用足用好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多形式宣傳報道城管執法隊伍在城市管理、頑癥治理、服務群眾等方面發揮的作用、取得的成效。選擇一批主題鮮明、符合地方特色、群眾喜聞樂見的城管口號,在主要公共場所進行公益宣傳。通過開展“城管宣傳周”“城管微電影”評選、“城管故事”征文大賽、“城管知識”有獎答題等系列活動,講好城管故事,發出城管好聲音,樹立典型單位和人物,傳播城管主題文化,打造城管服務品牌形象。
(四)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設區市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行動開展情況,分別于每年6月30日(2018年除外)、11月30日前將本市及所轄縣(市)“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書面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每月25日前報送 “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工作簡報。
(五)開展評比驗收。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制定出臺相關考評辦法,明確考評細則,每年對各市、縣開展三年行動情況進行評比,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激勵,并推廣先進工作經驗;對工作推動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將結果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并抄送各地人民政府。
附件:廣西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重點實施內容
附件
廣西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重點實施內容
類別 |
項目 |
具體內容 |
一、規范執法行為 |
(一)加強紀律作風建設 |
制定執法語言舉止文明規范 |
建立執法人員違反紀律問責制度 | ||
制定協管人員管理制度,規范協管人員輔助執法行為 | ||
(二)強化監督考核 |
建立領導帶隊執法檢查考核制度 | |
建立“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績效考核制度 | ||
建立完善網站、微信、微博、手機應用程序(APP)、便民服務熱線等公眾參與渠道 | ||
開展“城管體驗日”和行風效能評議活動 | ||
二、推進制度化法制化建設 |
(三)開展動員部署 |
制定本級“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
召開動員部署會議 | ||
(四)加強黨的建設 |
落實“三會一課”、黨支部學習制度 | |
配備基層執法隊伍政工干部 | ||
組織開展“黨員活動日”、愛國主義教育等活動 | ||
二、推進制度化法制化建設 |
(五)加強隊伍建設 |
開展包含法律知識、執法技能、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等內容的全員培訓 |
開展法律知識競賽、優秀案卷評選、執法現場模擬演練、現場應急處置能力演練、軍事化訓練等崗位練兵 | ||
建立突發輿情事件應對處置機制 | ||
建立多部門溝通協調聯動機制 | ||
建立執法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 ||
(六)加強法制建設 |
制定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 |
開展城市管理執法規范性文件清理 | ||
制定公布權責清單 | ||
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辦案流程 | ||
建立健全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執法公示等制度 | ||
開展執法案卷檢查 | ||
在職在編人員通過全國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 ||
編印明確崗位職責、相關法規、工作流程、工作紀律、裝備使用制度的執法手冊 | ||
建立“律師駐隊”制度 | ||
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每次執法行動中應使用2部以上執法記錄設備,記錄執法全過程影音資料,并建立專項檔案留底管理,影音資料和電子數據保存時間不少于6個月 | ||
三、提升執法服務水平 |
(七)提高管理服務質量 |
開展座談調研、走訪群眾、社會公眾滿意度測評等主題活動 |
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扶助、行政調解等非強制行政手段化解矛盾糾紛 | ||
建設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 | ||
探索建立快速處置、非現場執法模式 | ||
(八)加強輿論宣傳 |
新聞媒體的正面報道 | |
選擇群眾喜聞樂見的城管口號,開展“城管宣傳周”“城管微電影” 評選、“城管故事”征文大賽、“城管知識”有獎答題等系列活動 | ||
發掘宣傳先進典型單位和人物 | ||
建立輿情監測和事前風險評估機制 | ||
工作信息、政務信息報送選用 | ||
每年6月30日(2018年除外)、11月30日前報送本市及所轄縣(市)三年行動開展情況 | ||
每月25日前報送開展三年行動簡要動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