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18〕17號
各市、縣燃氣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十三屆人民政府第1一次常務會議部署及自治區領導有關指示精神,切實做好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我廳起草了《2018年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4月11日
2018年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了指導我區各地燃氣主管部門開展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有效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的《2018年全區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桂政辦電〔2018〕62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各地燃氣主管部門在當地市、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作用,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建立健全機制、開展宣傳教育、開展入戶檢查和隱患整改、整頓燃氣經營市場等措施,實現對燃氣用戶的宣傳、安全檢查覆蓋率達100%,力爭實現2018年今冬明春不發生因使用燃氣造成的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群死群傷事故,全區各地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起數、住院治療及死亡人數比上年同期均有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⒈ 成立聯席會議。根據自治區有關工作要求,各地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已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的地區,有關部門之間應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開展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尚未建立聯席會議的地區,請立即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加快推動相關工作,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盡快建立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長效機制。請各地務必于2018年4月15日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⒉ 建立工作月報機制。自2018年4月起,各縣聯席會議辦公室要于每月底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報告模板詳見附件2)上報設區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燃氣主管部門,下同);自2018年5月起,各設區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要于每月5日前將本市(含所轄市、縣)上個月工作開展情況上報自治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下同),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⒊ 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按照《廣西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建立燃氣安全相關投訴和舉報制度,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請于2018年4月底前將完成此項工作情況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接到的投訴舉報信息,要認真調查核實,一經查實,要進行嚴肅處理。
⒋ 建立約談機制。各市聯席會議牽頭部門(燃氣主管部門,下同)要定期約談中毒事故多發的縣(市)燃氣主管部門及燃氣企業,分析事故多發原因和存在的問題,督促有關縣(市)加強整改工作。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定期約談中毒事故多發和相關工作進展較慢的設區市燃氣主管部門及燃氣企業,并定期將相關情況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⒌ 完善應急預案。各地要及時編制、修訂本地區燃氣安全應急預案,并于2018年6月底前將相關預案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開展行業調查摸底,建立統計分析和倒查機制。
⒍ 開展行業摸底調查。各市燃氣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的燃氣企業,立即對供應區域內的燃氣種類、居民用戶數量、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數量等進行摸底調查和統計,及時建立臺賬(模板詳見附件4),于2018年4月底前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含電子版)。
⒎ 建立統計分析機制。各市聯席會議牽頭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應急、衛生計生、公安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獲取中毒事故準確信息,核對相關數據(詳見附件1),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將相關數據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事故的區域、人員信息、房屋情況等進行分析,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定期向聯席會議通報分析結果,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針對事故成因加強整治排查。事故原因分析及排查處置結果同時抄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⒏ 開展事故責任倒查。各地聯席會議牽頭部門要組織開展2017年末和2018年以來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分析倒查工作,對于發現存在明顯過失的單位或個人,要督促有關職能部門依法采取行政手段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對于履職不力的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要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安全使用燃氣意識。
⒐ 加強安全用氣知識面對面宣傳。各地燃氣企業要結合實際,利用辦理業務及入戶檢查等機會,持續向廣大用戶普及安全使用燃氣知識,2018年內要實現用戶宣傳覆蓋率達100%。對于宣傳檢查中發現存在用氣安全隱患的住戶(如房屋戶型小、通風不暢;使用淘汰的、不合格的燃氣器具;燃氣器具安裝在浴室、衛生間等狹小密閉空間;留守兒童、孤寡老人等),要建立專門臺賬并定期報告當地燃氣主管部門。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督促燃氣企業做好相關宣傳教育和臺賬建立工作,并定期進行抽查,確保每家每戶宣傳到位,同時將存在用氣安全隱患的用戶信息報送當地街道、鄉鎮等政府基層組織。
⒑ 加大媒體宣傳力度。各地燃氣主管部門和燃氣企業要積極通過當地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微信等媒體,多渠道宣傳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相關知識,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使用燃氣意識。
(四)全面排查安全隱患,開展整改工作。
⒒ 履行安全檢查主體職責。各地燃氣企業要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西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嚴格履行對用戶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的法定職責,2018年內入戶安全檢查覆蓋率必須達到100%。對于檢查中發現存在用氣安全隱患的,要認真記錄存檔,及時告知用戶(如張貼提示單、遞送整改通知等)并督促用戶進行整改;對于拒絕入戶檢查和拒不整改的,應通知當地物業服務機構或社區、村屯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檢查督促;對于發現存在非法供氣、用氣現象的,要立即責令相關人員停止供氣、用氣,做好拍照、攝像等記錄并立即報告當地燃氣主管部門。
⒓ 加強督促檢查。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定期對燃氣企業開展入戶宣傳和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督查,督促燃氣企業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對弄虛作假或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按照有關法規要求進行嚴肅處理。(各地要于2018年4月、11月分別開展一次集中督查)
⒔ 開展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組織燃氣企業開展居民燃氣使用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于存在使用不合格燃氣熱水器、灶具或器具安裝位置不當、不安裝排煙管道等安全隱患的,要積極聯系有資質的燃氣器具生產、安裝企業,為用戶進行簡便、免費或收費較低的燃氣器具整改服務(如改裝、加裝排煙管道等)。(各地要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該項工作)
(五)整頓燃氣經營市場,打擊非法經營行為。
⒕ 打擊非法經營活動。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聯合相關部門,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相關法規規定,共同開展打擊非法存儲、充裝、運輸、經營燃氣專項整治行動,取締非法經營燃氣網點,嚴懲非法經營者。(各地要于2018年4月、11月分別開展一次專項整治行動)
⒖ 建立健全監測預警平臺。各設區市燃氣主管部門要盡快建立燃氣監測預警平臺并實現與自治區級監測平臺互聯互通,利用技術手段對燃氣企業和燃氣設施進行實時監控,提高監控效率,對瓶裝燃氣的流通實施管控。要督促燃氣企業盡快按照《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要求,建立健全液化氣鋼瓶使用溯源管理機制。(各地要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該項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發揮燃氣企業法律主體和技術支撐作用。各地燃氣企業是保障燃氣用戶用氣安全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組織、調動企業力量入戶入村開展宣傳和檢查,確保不漏一戶。各地燃氣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督促燃氣企業開展安全用氣知識宣傳,將宣傳工作融入燃氣經營活動中,幫助群眾學習了解相關知識,積極帶頭和發動群眾排查安全隱患,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強協調聯動。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涉及多個主管部門,需要各方參與共同完成。各級聯席會議牽頭部門要勇于擔責、善于協調,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指揮下,整合、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各項工作,做到有問題充分溝通、有信息充分共享、有資源充分利用。
(三)建立績效考評機制。各地要將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納入當地各部門年度績效考評范圍,科學、合理設置考評指標,推動有關部門落實責任、真抓實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各市、縣燃氣主管部門要積極向當地人民政府申請專項資金,確保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五)及時統計匯報。各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匯總相關數據、總結工作成效,認真組織填寫周報、月報(詳見附件1、2),并按期報送自治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自治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不定期印發通報,對上報數據及時準確、整改工作卓有成效的市、縣予以表揚;對未及時報送數據、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予以批評。各地在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請及時向上級部門溝通匯報。
附件:⒈ 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信息統計表(周報表)
⒉ 聯席會議工作情況月度報表
⒊ 各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情況統計表
⒋ 各市燃氣企業及用戶情況調查摸底情況表
附件1
( )市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信息統計表(周報表X月X日—X日) 填報單位(蓋章):(由各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填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
序 號 |
發生 時間 |
事件 |
中毒人數 (人) |
入院治療人數 (人) |
死亡人數 (人) |
中毒人員 身份信息 |
中毒人員年齡 |
中毒人員所處位置 |
房屋性質 |
一氧化碳 |
一氧化碳來源初步判斷與燃氣燃燒有關時填報 |
備注 | |||||
涉事熱水器、灶具安裝位置 |
涉事熱水器、灶具品牌批號 |
熱水器、灶具安裝單位(人) |
涉事供氣鋼瓶/管道權屬單位 |
涉事鋼瓶提供點(人) |
| ||||||||||||
A.房屋所有權人 |
A.機關單位職工 |
年齡 |
A.浴室 |
A.商品房 |
A.燃氣器具(熱水器、灶具) |
熱水器安裝在 |
品牌: |
A產品銷售商(名稱) |
( )燃氣公司 |
供氣地址、送氣人姓名、電話 |
每周五提交 | ||||||
樣例1 |
2月9日22點14分 |
市(縣)XX區X路X號X小區(X單位)X棟X房號 |
3 |
2 |
1 |
B1 |
A;F;E |
30;29;8 |
A |
B |
A |
A |
xxx牌; |
A:XXX電器銷售公司 |
鋼瓶為XX燃氣公司 |
XX路XX號XX液化氣公司營業部;張三;139xxxxxx |
其他信息 |
一、表格說明:(一)房屋所有權人:中毒人員為房產證載明的房屋持有人或共有人,或者與其同住的父母、配偶、子女。(二)承租:中毒人員以合同協議等形式,通過支付租金等方式獲得房屋的居住權和使用權。(三)借住:中毒人員為非房產證載明的房屋持有人或共有人。(四)政策房:包括房改住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市場運作建房、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還建(或非還建)住房、廉(公)租房等。(五)小產權房: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無法或未辦理產權證的房屋。(六)棚戶區改造區域內和城中村區域內的房屋,其性質根據對應的政策和建設、改造原則確定。 五、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建處聯系,聯系人:陳銘、黃峰;聯系電話:0771-2264309。 |
附件2
聯席會議工作情況月度報表(2018年__月)
填報單位(蓋章):(由各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填報)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地區 |
上月中毒人數 (人) |
上月中毒死亡人數 (人) |
主管部門檢查企業情況 |
安全宣傳覆蓋用戶數量(戶) |
入戶檢查數量(戶) |
存在隱患戶數(戶) |
安全隱患已整改戶數 (戶) |
2018年燃氣企業入戶數量、安全檢查率 |
打擊非法燃氣充裝供應情況 |
偽劣燃氣器具生產銷售排摸情況 |
用戶投訴舉報情況 |
民政部門救助統計 |
市 |
檢查企業()家,提出整改要求()項(詳細情況另附頁) |
()戶 覆蓋 % |
入()戶 安全檢查率 % |
開展打擊工作()次, 取締網點()個,查扣鋼瓶()個 |
是否開展排摸工作: 是否開展打擊行動: 取締網點()個,查扣熱水器()臺,灶具()臺 |
收到投訴()次,督促完成整改()項 |
救助()戶,撥付資金()萬 | |||||
縣 |
注意事項:1.此表于每月5日前填報;2.表格電子版請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3.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建處聯系,聯系人:陳銘、黃峰;聯系電話:0771-2264309。
附件3
各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預防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情況統計表
(2018年__月)
填報單位(蓋章):(由各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統一填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市(縣) |
應急主管部門 |
安監 部門 |
衛生計生部門 |
工商部門 |
質監部門 |
公安消防部門 |
教育部門 |
民政部門 |
氣象部門 |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
通信管理部門 |
新聞廣電部門 |
其他部門 |
2018年以來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住院總人數統計 (人) |
2018年以來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總人數統計 (人) |
1 |
內容較多的可在下方備注或另附頁說明 |
問題1 問題2 |
|
|||||||||||||
備注說明: |
注意事項:1.此表于每月5日前填報;2.表格電子版請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3.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建處聯系,聯系人:陳銘、黃峰;聯系電話:0771-2264309。
附件4
各市燃氣企業及用戶情況調查摸底情況表
填報單位(蓋章):(由各市燃氣主管部門統一填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地區 |
燃氣企業名稱 |
供應氣源 類型 |
居民總用戶 數量(戶) |
用戶分布 情況 |
2017年12月到2018年4月燃氣用戶一氧化碳中毒情況 |
2017年12月到2018年4月燃氣用戶中毒人數(人) |
從業人員數量(持證上崗人數) |
過往用戶投訴舉報數量 (次) |
備注 |
1 |
市 |
1. 2. 3. |
液化石油氣 |
自建房()戶;商品房()戶 |
發生事故()起;中毒住院( )人,死亡()人。 |
從業人員()人,持證人員()人 |
||||
2 |
市 |
管道天然氣 |
用戶為租戶占比 % |
發生事故()起;中毒住院( )人,死亡()人。 |
從業人員()人,持證人員()人 |
|||||
3 |
縣 |
1. 2. 3. |
液化石油氣 |
|||||||
3 |
縣 |
管道天然氣 |
注意事項:1.請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表格填報工作,并將電子版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2.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建處聯系,聯系人:陳銘、黃峰;聯系電話:0771-2264309。